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2020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或续贷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无法承担2019-2020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其他情况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
(三)未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办理要求:
(一)提交承诺书。申请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科生、研究生学生需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二)办理续贷手续。上一年度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年度有继续贷款需求的同学,需办理续贷手续。
1.在线填写续贷声明。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系统登录请使用身份证+登陆密码的方式进行登陆操作),在线填写续贷声明并进行个人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且不低于200个字符。在线填写续贷声明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2.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资助部门通知)。
续贷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当地资助机构将不予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业务。
(三)办理首贷手续。上一年度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年度有贷款需求的同学,按首贷办理相关手续。
1.有相关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的在校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可持有关证件直接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网上预申请及贷款申请手续。
2.有其他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学生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首贷学生情况说明。
(a)本科生。2018-2019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贷科(西校园办公南楼201室)办理《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首贷学生情况说明》(见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但未申请2018-2019学年认定的学生,需由学院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补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b)全日制研究生。2018-2019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办(东校园研究生院314室)办理《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首贷学生情况说明》(见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但未申请2018-2019学年认定的学生,需由学院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补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
(2)学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办理首贷的本科生、研究生持《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首贷学生情况说明》前往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利用多种方式通知本学院每位家庭经济困难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人人知晓。并按要求收集和做好以下资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二)《广西大学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分别送至如下部门:
1.本科生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贷科(办公南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zzzxdk@gxu.edu.cn。
2.研究生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工作部综合办(东校园研究生院314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hb@gxu.edu.cn。
附件:
1.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首贷学生情况说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3.广西大学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4日
3.广西大学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