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广西大学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9-17

关于开展广西大学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32)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各学院要根据《广西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7月修订)》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2112:00根据《广西大学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送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助科(办公楼南楼201室),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到办公邮箱:zzzxjxj@gxu.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XX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附件名称一并注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同一学年内,同一名学生只允许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其中一项

2.参评同一奖(助)学金的学生,如评选条件相当,则在爱校荣校、诚信感恩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学生优先。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其2017-2018学年度成绩表应由学院教学办统一打印,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成绩均在一面A4纸上)。

 

附件:广西大学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