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7-11-09

关于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

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精神,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不断提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成为新时代有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法治意识、国际视野的“五有”领军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资助项目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的特点,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创新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水平,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1.2017年受助总额未达4000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未受助但存在实际困难的学生。

2.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且项目经费不足的团队。

三、项目类型

1.学术研究。围绕学科专业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深入研究,目标导向为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形成高价值调研报告。

2.科技创新。开展科学研究和发明创新,目标导向为形成知识产权成果或技术转化成果。

3.学科竞赛。刻苦钻研,目标导向为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文艺创作。开展文艺创作,目标导向为在文学、新闻、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表演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创作出高水平作品(含网络作品)或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有较大的公众影响力。

5.文体竞赛。目标导向为参加省级以上文化、体育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四、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须为2017年已经开展但尚未完成或即将开展的项目。

2.项目申报者(主持人)必须为学生,学生参与教师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每人仅限1项(含主持和参与),多报不受理。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2017年11月9—16日

2.学院审核及报送材料:2017年11月21日17:30前

3.学校审核:2017年11月22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或团队申报。申报人(团队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广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2,也可在学生工作处主页“下载服务”进行下载)。

2.学院审核。各院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公正评审,择优推荐。学院推荐项目的数量不超过本院本科生人数的3%。

3.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学院提交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不超过400个获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七、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

申报者根据项目申报的内容确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原则上不超过1年,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根据项目的审核评估情况,学校将按照每项1000—5000元的阶梯标准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生为顺利实施项目、取得预期成效而产生的必要开支。

本次专业能力发展资助工作将与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项目审核批准后,资助经费将先行支付,申报者必须认真攻关,努力达成项目的预期目标,实施期满后将考核验收。凡中途撤项或未达成预期成效(果),学生须按申报书中的约定退回受助经费。

八、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作用,高度重视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宣传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学生认真填报。

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和《广西大学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助科,电子版发送到16476294@qq.com。联系人及电话:张浩,3238191。

附件:1.广西大学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申报表(个人项目).doc

          2.广西大学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申报表(团队项目).doc


          3.广西大学学生专业能力发展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