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易班〔2016〕3号)要求,经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组织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拟推荐机械工程学院马俊生为我校候选人。
现对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3月28日-30日)。如对拟推荐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结束前送(寄)到学生工作部思政科,受理电话:3236300。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马俊生事迹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8日